交通事故市级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市级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含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方面。 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果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赔偿则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