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庭时间到了原告没有到场怎么办?

我是一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原本定好了开庭时间,可到了开庭的时候原告却没出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也不知道对案件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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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里,开庭时原告未到场的情况是有明确规定和处理方式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按撤诉处理”这个概念。按撤诉处理就是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把原告的行为当作是主动撤回起诉。这意味着这场诉讼暂时就停止了,之后如果原告还想再起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重新启动法律程序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原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通知,但没有合理的理由就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过程中没有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一般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这个案件。不过要是被告在这个时候提起了反诉,也就是被告反过来告原告,那么法院就可以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继续审理被告的反诉请求,作出缺席判决。 此外,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庭,比如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像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况,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合理,通常会批准延期开庭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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