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法院会怎么处理?
我遇到了民事纠纷,马上要开庭了,可被告那边好像不想来。我就想知道,如果被告真的不到场,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个事儿呢?是直接不管被告就继续审,还是有别的办法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清楚。
展开


在民事纠纷开庭时,如果被告不到场,法院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是拘传。这是一种强制手段,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强制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是指那些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被告,比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 其次是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就算没有出席庭审,法院依然可以进行案件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是被告没有签收传票或者找不到被告,法院会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进行送达,公告期限届满后就视为被告已签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过需要注意,被告缺席的话,可能会影响其辩护权的行使,导致一些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因为法院是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决的。 所以,在民事纠纷开庭中被告不到场,法院可能会采取拘传让其到庭,或者直接进行缺席判决。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是否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等。 相关概念: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缺席判决:指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的判决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