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主动偿还会怎么样,法院如何看待?
我父亲生前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我想主动替他偿还这笔债务,但又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会有什么影响,法院会怎么看这件事呢?我就是想了解清楚主动偿还父债后会不会有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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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父债子还”并没有绝对的法律规定。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谁欠的债就由谁来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仅对他们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子女主动偿还父亲的债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这可以看作是子女基于道德、亲情等因素做出的自愿行为。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子女主动替父亲偿还债务,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法院通常不会进行干涉。 当子女主动偿还债务后,债权人与父亲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消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父亲的债务涉及到担保等复杂法律关系,子女在偿还债务前需要谨慎考虑。因为一旦偿还,可能就意味着放弃了一些潜在的抗辩权利。同时,如果父亲去世且留有遗产,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如果子女主动偿还的债务超过了继承遗产的价值,超出部分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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