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对方不离婚该怎么办?

我想要离婚,可另一半坚决不同意。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想了解在这种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结束这段婚姻,法律上对此有哪些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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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不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起诉要符合条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起诉需满足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不例外:一是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也就是想离婚的这一方;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即不想离婚的另一方;三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请求判决离婚,说明感情破裂的事实等;四是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通常要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证据等内容。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存在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总之,即便对方不离婚,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还是可以实现离婚目的的。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来裁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 一般地域管辖:就是确定案件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辖的一种规则,在离婚诉讼里通常就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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