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赔偿但无力偿还怎么办?


当遇到法院判决赔偿但无力偿还的情况,首先要明白这是生活中可能面临的难题,但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法院作出赔偿判决后,意味着债务人有义务按照判决内容向债权人支付相应款项。这是基于司法程序确定的一种债务关系,具有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有稳定的收入,法院可以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从收入中划扣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确实短期内没有能力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是说债务就不用还了,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债务人而言,虽然暂时无力偿还,但应当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争取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债务。这种方式既体现了债务人的还款诚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权人的损失。 如果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债务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诚信面对债务问题。 总之,法院判决赔偿无力偿还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切不可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