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哪些?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从通俗意义上讲,就是单位应该付给员工的各类报酬。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所包含的内容。首先是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是大家最熟悉的部分,工资就是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所获得的报酬。奖金则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或者达成一定业绩目标给予的额外奖励,比如季度奖、年终奖等。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例如高温津贴,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会获得的额外补偿;交通补贴、餐补等则是为了弥补员工在交通、就餐方面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这里的工资就包含了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其次是职工福利费。这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常见的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另外,社会保险费也是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住房公积金同样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核算范围内。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工会活动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最后,非货币性福利也包含在内。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总之,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丰富,涉及多个方面,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核算和支付职工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