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关系包括哪些?
我最近接了个活,给别人家里做些装修的零工。我不太清楚我和雇主这算不算是个人劳务关系,也不知道个人劳务关系具体都包括哪些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还有其他常见的个人劳务关系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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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之间形成的,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里,提供劳务的一方通常要按照接受劳务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而接受劳务方则需要给予相应的报酬。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虽然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劳务关系的详细规定,但侵权责任编中对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担有明确规定,这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劳务关系是受法律调整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个人劳务关系包括多种情形。常见的家庭雇佣保姆,雇主和保姆之间就形成了个人劳务关系。保姆按照雇主的要求,为雇主家庭提供打扫卫生、照顾小孩、做饭等劳务,雇主支付给保姆工资。 还有家庭装修中,业主直接雇佣工人进行装修工作,工人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装修任务,业主支付工钱,这也是典型的个人劳务关系。比如,业主请电工来家里安装电线,电工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线路安装工作,业主给电工报酬。 另外,一些临时性的劳务活动也属于个人劳务关系。例如,有人临时请邻居帮忙搬运家具,给予邻居一定的报酬,这也构成了个人劳务关系。 总的来说,判断是否构成个人劳务关系,关键要看是否是个人之间,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而且这种劳务活动可以是长期的、固定的,也可以是短期的、临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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