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息属于可申请公开的内容?
我想申请一些政府信息公开,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信息是可以申请公开的。我平时和政府部门打交道比较多,遇到很多事情都想了解背后的信息依据,比如政策制定的相关数据、一些项目的审批情况等,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具体哪些信息是能申请公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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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可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属于可申请公开的范畴。这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通过一定的载体,以文字、数字、图表等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例如,政府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发布的通知公告等,这些都是行政机关自身制作的信息,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公开。 其次,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信息也可以申请公开。比如,政府在进行市场监管时,收集的企业相关资料,这些信息虽然不是行政机关制作的,但由其获取并保存,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公民也有权申请公开。 然而,并非所有信息都能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通常是不公开的。但是,如果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此外,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总之,公民在申请信息公开时,要明确了解可公开信息的范围,同时也要尊重法律规定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界限,依法依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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