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包含哪些险种?
我买了人保的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它的免责条款具体涉及哪些险种。万一以后出了事故,怕因为在免责范围内而得不到赔偿。想了解一下这些免责条款里到底包含了哪些险种,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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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也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主要涉及一些法定的情况,而非特定的险种。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也就是说,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下,人保交强险是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并非是针对某些特定险种免责。大家在购买交强险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清楚这些免责条款,避免在发生事故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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