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吸收犯,牵连犯与吸收犯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吸收犯的概念不太理解,也搞不清楚牵连犯和吸收犯有哪些特殊情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释一下,最好能结合具体的案例说明,让我能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展开 view-more
  • #吸收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吸收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刑法概念。简单来说,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中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在吸收犯中,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中一个行为能够包容其他行为,使得其他行为失去独立评价的意义,最终只按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罪名来定罪处罚。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我国刑法并没有对吸收犯作出明确的条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中,吸收犯的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其主要是基于对犯罪行为的实质评价和刑罚的合理适用而产生的。 而牵连犯呢,它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比如,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诈骗是目的行为,伪造公文是方法行为,这两个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我国刑法总则中没有关于牵连犯的一般性规定,但在分则的一些条文中,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有体现。例如,《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牵连犯与吸收犯的特殊情形,它们在实践中的区分有时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如果两个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紧密的联系,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就可能构成吸收犯。比如,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就被盗窃行为所吸收。而牵连犯强调的是犯罪行为之间的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并不像吸收犯那样具有必然性和紧密性。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判断是牵连犯还是吸收犯,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的认定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处罚结果。对于牵连犯,通常是从一重罪处罚,但也有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况;对于吸收犯,则只按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行为的性质和罪名的适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