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我怀疑是学校的责任。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比如学校得有啥行为、孩子得有啥损害结果,这些之间有啥关系,我好判断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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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学校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学校在某些情况下因为自己的行为对学生造成了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来详细说说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损害事实的存在。这指的是学生确实受到了伤害或者损失,这种损害可以是身体上的,比如在学校因为设施不安全导致骨折;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像被老师过度批评导致心理创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说明,有实际的损害是追究责任的基础。 其次是学校存在违法行为。学校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的违法行为,比如学校组织活动时,老师明知有危险却不采取防护措施;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像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不及时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属于违法行为。 再者,学校的违法行为与学生的损害事实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学生的损害是由学校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因为学校楼梯扶手松动,学生摔倒受伤,那么楼梯扶手松动这个学校的不作为违法行为和学生摔倒受伤的损害事实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学校主观上要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学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学生造成损害,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是指学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学生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学校知道体育器材有问题却故意不更换,这就是故意;学校没有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导致火灾时无法正常使用,这就是过失。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学校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判断学校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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