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持续状态?
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欠我钱一直没还,这都好几年了。我听说有个诉讼时效的说法,我也不太懂。我就想知道这个诉讼时效持续状态是咋回事,我这钱一直要不回来,算不算是诉讼时效持续状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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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持续状态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由于某些特定的事由,导致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这些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的一种法律状态。 通俗来讲,诉讼时效是法律给债权人规定的一个主张权利的时间范围,如果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债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持续状态就好比是时间“暂停键”,当出现法定的情况时,诉讼时效的时间就暂时不走了,等这些情况消失后,时间接着继续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比如说,在你向债务人主张还钱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突然发生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没办法联系到债务人或者没办法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诉讼时效持续状态,也就是诉讼时效中止。等地震这个事件过去了,从可以继续主张权利那天开始,再接着计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遇到特殊情况无法行使权利时,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丧失胜诉的机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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