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有人说我卖的商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我不太明白这个罪名具体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它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这个罪,我现在很担心自己是不是真的违法了,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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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去销售,并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假冒注册商标”,指的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构成这个罪,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行为人必须是“明知”,也就是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确实不知道,一般不构成此罪。其次,要有销售行为,单纯持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没有销售,通常不构成此罪。最后,销售金额要达到一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所以,如果有人被指控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就要从是否明知、是否有销售行为以及销售金额等方面去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