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溯期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听说了刑事追溯期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是犯罪过了一定时间就不用被追究了吗?我想知道它具体的含义、适用情况以及有什么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刑事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了,除非是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 设立刑事追诉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从社会层面看,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可能会逐渐减弱,社会秩序也可能已经恢复稳定。从证据方面考虑,时间越久,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就越困难,可能导致难以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而且从犯罪人的角度,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罪,说明其可能已经改过自新,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追诉期限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时,《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