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行逮捕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一些法律新闻的时候,听到了径行逮捕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适用径行逮捕,它和普通的逮捕有什么不 同,能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概念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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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行逮捕是一种在刑事诉讼中比较特殊的逮捕情形。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司法机关不用过多考虑其他因素,就可以直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讲,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径行逮捕是逮捕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它省略了一些常规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的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径行逮捕的情形,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上述径行逮捕的条件时,司法机关就可以直接决定逮捕。例如,犯罪嫌疑人被证实实施了一起严重的抢劫行为,且证据确凿,根据法律量刑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适用径行逮捕。这和普通逮捕相 比,径行逮捕更加注重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过往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