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中的破坏监管秩序罪?
我有个亲戚在监狱服刑,听说他跟狱友打架闹事,破坏了监狱的秩序。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破坏监管秩序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一种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违反监规,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理解,“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就是那些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并且已经被送到监狱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服刑的人。“违反监规”,就是不遵守监狱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作息时间、劳动纪律等。“破坏监管秩序”,则表现为多种行为方式,比如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等。“情节严重”,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只是偶尔轻微违反监规,可能不会构成此罪,但如果行为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等,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对于司法实践来说,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如果一个罪犯是出于故意,并且实施了上述规定中的行为之一,同时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就会被以破坏监管秩序罪论处。 此罪的设立,目的在于维护监狱等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为监狱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地方,良好的监管秩序是实现改造目的的基础。如果罪犯肆意破坏监管秩序,不仅会影响其他罪犯的改造,也会对监管人员的工作造成阻碍,不利于整个司法改造体系的正常运转。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