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我想了解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生活中看到有些企业随意排放污水、砍伐树木,感觉这些行为好像对环境危害很大。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种罪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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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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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它指的是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地实施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或者破坏森林、珍贵动植物、矿产、渔业、土地等自然资源,从而使环境资源受到严重损害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 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一节中包含了多个具体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罪名: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简单来说,如果企业或者个人随意排放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就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比如,某工厂偷偷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排放到附近的河流中,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鱼类大量死亡,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也受到影响,那么该工厂的负责人就可能面临污染环境罪的指控。 其次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例如,在某些特定的季节,为了保护鱼类的繁殖和生长,会划定禁渔期。如果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网进行捕捞,情节严重的话,就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还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像一些珍稀的野生动物,如大熊猫、东北虎等,它们受到国家的严格保护。如果有人为了获取它们的皮毛、器官等,而进行非法猎捕、杀害的行为,就会触犯此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涵盖的范围很广,它所包含的每一个具体罪名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一系列罪名的设立,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促使大家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和自然资源。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增强环保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不做破坏环境资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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