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是办了婚礼,周围人都觉得 我们是夫妻,我们这算事实婚姻吗?想知道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咋定义的,受不受法律保护啊,心里有点没底,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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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通俗来讲,就是男女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一种婚姻状态。
在我国,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定是有时间界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与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具有同等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相互继承遗产等方面,都享有与合法登记婚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中的双方在财产、债务、子女等问题上的处理方式与合法婚姻是不同的。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像合法夫妻那样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如果双方想要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还是应该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