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听说有个罪名叫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不太清楚这到底是啥意思。我想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这个罪,它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我很担心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这个罪名,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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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众扰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是一种在法律领域较为重要的罪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首先,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指的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捣乱,让单位正常的工作等活动没办法开展,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 接下来看看它的构成要件。 从主体方面来讲,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参与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人都会被定罪,只有那些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首要分子,就是在聚众扰乱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积极参加者,是指主动参与,并且在扰乱活动中表现比较积极的人。 主观方面,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表现为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单位秩序,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有些人因为对某个单位不满,就故意组织人去闹事,让单位无法正常运转,这就是故意的表现。 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主要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医疗秩序。这些单位的正常运转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非常重要,聚众扰乱它们的秩序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就是聚集三人以上;“扰乱”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单位门口起哄、围攻单位工作人员、强占单位办公场所等。只有当这种扰乱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并且造成了严重损失时,才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总之,了解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罪及其构成要件,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避免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类似的行为,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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