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能算肇事逃逸,又该怎么处理?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的车有了点刮擦,当时我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啊?如果算的话,一般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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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判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责任的故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例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或者把车留在现场,人偷偷溜走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如果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处理方式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对于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逃逸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造成了对方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要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比如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停车,积极处理,千万不要选择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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