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收集公民信息罪?
我不太清楚非法收集公民信息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听说有人随便收集别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这些信息,这算这个罪吗?我想知道这个罪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这个罪,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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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集公民信息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个人信息,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像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都包含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要构成此罪,首先得有非法收集公民信息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就是违反了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比如,没有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或者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围去收集信息。其次,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 所以,如果有人随意收集他人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那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也不能随意去非法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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