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算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通过各种手段向不特定对象承诺回报,骗取钱财。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里强调了“未经许可”“违反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及“承诺回报”这几个关键要素。例如,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项目为名,通过网络平台向大量不特定的人宣传,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吸引大家投资,这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而集资诈骗罪是非法集资行为中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观方面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打算将集资来的钱据为己有,而不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一些犯罪分子拿到集资款后,就大肆挥霍、转移资产或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这就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客观方面要使用诈骗方法。常见的诈骗方法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投资项目,或者故意夸大项目的收益和前景,让投资者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出资金。 最后,必须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总之,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是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在面对各种集资活动时,我们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如果发现可疑的集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