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
我想了解一下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这个概念。我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商标标识的制作,所以很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否会不小心触犯这个罪名,想问下这个罪名具体是怎么定义的,有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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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简单来说,就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有几个关键概念需要解释一下。“伪造”,就是指仿照他人注册商标的图样、文字、形状等特征,制作出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非常相似的商标标识,以假充真。“擅自制造”,则是指虽然有制造商标标识的权限,但却超出了授权的范围或者数量来制造商标标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般包括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数量或者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三倍以上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不仅要看是否有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还要考虑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同时,该罪名保护的是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标识,未经授权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才可能构成此罪,如果是制造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标识,当然是没问题的。对于从事商业活动,涉及商标标识制作的人来说,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取得合法授权,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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