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


在医疗过程中,患方知情同意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简单来说,它指的是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医疗方案作出同意或拒绝的决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有多种表现形式。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未履行告知义务。比如医生没有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像上述描述中,医生在未跟患者详细说治疗方案和风险的情况下就进行检查,这很可能就属于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患方的知情同意权。 另一种情况是告知不充分。虽然医生进行了告知,但没有将关键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给患者。例如,对于手术可能出现的严重并发症只是轻描淡写,没有让患者充分了解其严重性和可能性。 还有可能是取得同意的方式不合法。比如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让患者或其家属签署同意书。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面的同意文件,也不能认定是患者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样构成对知情同意权的侵犯。 当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受到侵犯时,患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为侵犯知情同意权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总之,保护患方的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方面。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务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尊重患者的这一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