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指的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保险理赔,通俗来讲,就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或者当被保险人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情况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你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你钱。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理赔作出了全面而细致的规范。根据该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是为了让保险公司能及时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核定,就是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看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如果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这避免了保险公司以资料不完整为由,多次要求投保人等补充材料,拖延理赔时间。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这明确了保险公司在确定理赔后,支付保险金的时间要求。
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是对保险公司拖延理赔的一种约束和惩罚。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清楚知道不赔的原因。
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保险理赔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既保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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