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无效婚姻,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我和对象领了证,后来听说有些情况婚姻是无效的。我不太清楚无效婚姻具体是怎么回事,想知道无效婚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无效婚姻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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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指的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也就是说,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不能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违背了我国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在没有和李四离婚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因为法律只允许一个人在同一时间有一个配偶,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第二种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像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例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不利。 第三种是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该婚姻也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法定婚龄的设定是综合考虑了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情况、社会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可能在心智和经济上还不具备承担婚姻责任的能力。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所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此外,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意味着该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双方之间不具有配偶身份,也就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继承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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