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说的司法强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家附近最近在搞拆迁,听人说有司法强拆这种情况。我不太明白这司法强拆到底是啥,它和普通强拆有啥区别,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司法强拆,合法吗?我很担心自己家万一遇到拆迁也碰上这种情况,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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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为司法强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司法强拆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一决定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内容。然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诉讼,且不搬迁。此时,政府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的合法性等。只有在审查通过后,才会裁定准予执行。 司法强拆和普通强拆不同。普通强拆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况,而司法强拆是在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司法审查下进行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它保障了因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建设项目能够顺利推进,比如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审查,也防止了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保障被征收人能获得合理的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司法强拆存在违法情形,比如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等,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申请再审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司法强拆是一种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强制搬迁方式,它在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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