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对未成年人核准追诉这个说法。我身边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知道这个核准追诉具体是怎么回事,是要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吗?它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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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简单来说,就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本来按照一般规定可能不会马上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但在特定情况下,经过一定的程序来决定是否要对该未成年人启动刑事追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明确了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的适用对象和犯罪类型。 核准追诉的目的在于平衡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权威。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能力上与成年人有所不同,所以法律对他们有一定的特殊对待。然而,对于那些实施了极其严重犯罪且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如果不进行追诉,可能会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无法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犯罪行为必须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并且情节恶劣。这里的“情节恶劣”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其次,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这一严格的程序确保了对未成年人追诉的谨慎性和公正性,避免随意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追诉。 总之,对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安排,它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又在必要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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