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接着是受理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符合,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之后进入被申请人答辩阶段。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仲裁庭会听取双方意见,查明事实。 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