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
我最近想了解下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看到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个概念,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是怎么回事,和其他土地使用方式有啥不同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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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好比政府把一块土地拿出来,要么让使用这块地的人给一些补偿、安置费用后使用,要么直接免费让人家用。 土地使用权划拨具有一定的特点。首先,它具有无偿性。不像出让等其他土地使用方式,往往需要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出让金等费用,划拨一般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者仅需支付相对较少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其次,划拨具有无期限性。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土地使用者可以长期使用该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不过,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有一些限制。比如,在转让、出租、抵押等方面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如果要将划拨土地进行转让等操作,通常需要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且可能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等。 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主要用于一些公共利益、国家重点项目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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