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夫妻共同利益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这笔债务是为了夫妻两个人或者整个家庭的事儿欠的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面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第一,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说,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或者一方先借了钱,另一方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这种情况下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共同意愿,既然都同意借钱,那自然要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 第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比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赡养老人费用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这些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借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些支出是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需的,是为了夫妻共同的利益。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虽然一方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或者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那么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