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要理解夫妻共同财产制,首先要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个概念。它指的是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获得的财产,通常就会受到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约束。 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或者通过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等。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作品,获得了稿费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即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或特定指向性,所以被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夫妻共同财产制体现了夫妻在财产关系上的平等地位,保障了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也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对财产的归属进行另行约定,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