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一个在医疗领域和法律领域都备受关注的概念。简单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比如我们常见的医院、卫生院等。医务人员则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像医生、护士等。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是判断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这里的违法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医疗行为作出了规范。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按照这些规定操作,就可能构成违法。 再者,要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同时,必须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实际结果,比如身体受伤、残疾、死亡等。 最后,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不可抗力等,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一条文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总之,判断一起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