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人违法职责罪?


军人违法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军人没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并且这种行为对国家的军事利益造成了损害,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概念来看,这里的“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而“违反职责”是指军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和各军区制定的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所规定的军人职责,包括军人的一般职责、具体职责和专业职责等。“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则涵盖了危害国家在国防建设、作战行动、军队物资保障、军事机密等方面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十章专门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其中涉及多种具体的犯罪情形。比如战时违抗命令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有投降罪,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军人违法职责罪与普通犯罪不同,它具有鲜明的军事性,主要是围绕军人的职责和国家军事利益展开的。设立军人违法职责罪,是为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正常秩序。通过明确这些犯罪行为及其处罚,促使军人认真履行职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军队能够有效履行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重要使命。同时,这也是国家法治建设在军事领域的重要体现,保障了军事活动的依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