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听说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每个月固定发一笔钱吗?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它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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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致残后,根据其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按月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这是对工伤职工因身体残疾而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方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而且,伤残津贴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此外,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后一次性支付的,而伤残津贴是按月持续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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