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正确的内容是什么?

我受了工伤,听说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正确的说法是怎样的,比如它的标准是多少,领取条件是什么,这些我都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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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就业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从领取条件来看,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该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能领取。 关于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不同地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差异较大,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有的地区可能按照一定的月数乘以职工本人工资来计算,有的地区则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制定特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意味着其对工伤职工在就业方面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有一定的经济保障。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就业安置方面的责任。总之,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的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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