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网络诈骗罪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并不是我国《刑法》中单独规定的一个罪名,而是诈骗罪在网络环境下的一种表现形式。简单来说,网络诈骗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和手段,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首先是犯罪主体。网络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符合年龄和能力要求,都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实施者。 其次是主观方面。犯罪分子必须是故意实施诈骗行为,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他们清楚自己的行为会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还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有的犯罪分子以投资返利为诱饵,故意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吸引被害人投入资金,就是为了非法占有这些钱财。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常见的手段有很多,比如发送虚假中奖信息,让被害人先缴纳手续费才能领取奖金;或者通过网络交友,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还有的是创建虚假的购物网站,以低价商品吸引消费者付款后却不发货等。只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都可能构成网络诈骗罪。 最后是客体,网络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意味着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不管是个人的积蓄、企业的资金,都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对象。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于网络诈骗的数额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网络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本质上都是诈骗犯罪,只是实施的手段和环境不同。网络诈骗借助了网络的便捷性和虚拟性,使得犯罪行为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涉及的范围可能更广,被害人也可能更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陷入网络诈骗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