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提存业务是怎样开展的?


公证处的提存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公证处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帮债务人或担保人把要给债权人的东西(像货物、金钱等)收过来保管好,等满足一定条件后再交给债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下面这些情况下可以办理提存业务: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接收东西;债权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去世了但继承人还没确定,或者债权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但监护人没确定等。而且,合同双方要是在合同里约定用提存的方式来给付,也可以办理。 办理提存业务的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是申请环节,债务人要向清偿地的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申请里得写清楚提存的原因,要提存的东西是什么、有多少,还有东西该交给谁等基本信息。同时,债务人要拿出有关债务的证据,证明提存的东西确实是自己该给债权人的,也要提供债权人不接收或者自己没办法给债权人的相关证据。提存机关会对这些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看能不能提存。 接着是提交提存物,如果提存机关审查后觉得符合提存条件,债务人就要把提存的东西交给提存机关或者指定的保管人,提存机关会接收并好好保管。 然后是授予提存证书,提存机关收到提存申请和提存物后,会给债务人一个提存证书,这个证书和清偿受领证书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最后是通知债权人来领取提存物,在提存的时候,债务人要附上提存通知书。 办理提存业务需要提交一些材料,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得有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是委托别人办理,还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债的依据(像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要是债权人拒绝接收或者找不到债权人,得提供相关证明;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等信息;交付提存物(如果是货币,可以转账、汇款交付,不易移动的提存物要提供清单);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存公证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能让债消灭,同时债的标的物的风险责任也会转移;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能保证债务得到履行,还能替代其他担保形式。 相关概念: 提存人: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 提存受领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