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实施是什么意思?


专利强制实施是指国家在特定情形下,不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平衡专利权人的独占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专利权人滥用权利阻碍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强制实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实施专利强制许可。首先,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例如,某企业有能力生产一项新技术产品,但专利权人拒绝授权该企业生产,且没有合理理由,那么该企业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强制许可。 其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比如在疫情期间,如果某药企拥有治疗某种传染病的专利药物,而社会急需大量这种药物来控制疫情,国家就有可能实施强制许可,让其他有生产能力的药企也能生产该药物,以满足公共卫生需求。 另外,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同时,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专利被强制实施并不意味着失去了专利所有权。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而且,专利强制实施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限制,并不是随意可以进行的。专利权人依然享有专利带来的其他权益,并且在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