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其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公式里各项的含义: 综合所得收入额:就是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的收入总和。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60000元:这是全年的基本减除费用,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指的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已预缴税额:就是你在纳税年度内已经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通过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如果是正数,就意味着你需要补缴税款;如果是负数,就说明你可以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