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肖像权,哪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我不太清楚肖像权到底是个啥概念。而且有时候看到一些使用别人肖像的情况,也不知道算不算侵权。就想问问,肖像权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另外哪些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是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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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简单来说,肖像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他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有权以及肖像利益维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那么,哪些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比如,在新闻报道中,为了真实呈现事件现场,不可避免地拍摄到了相关人员的肖像,这种行为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又比如,学校为了课堂教学,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了某位学生已经公开的肖像用于教学案例分析,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构成侵权。再比如,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像公安机关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而公布其肖像,同样不构成侵权。总之,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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