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需要担保是什么意思?


保全需要担保是指在诉讼保全程序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因保全错误可能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当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担心另一方当事人(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导致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关于担保的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是现金、实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等。比如,申请人可以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也可以用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担保。以现金担保为例,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保全财产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金。 那么,为什么要提供担保呢?因为财产保全是在法院尚未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如果最终申请人败诉,或者保全的范围超过了实际需要,就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此时,被申请人可以要求申请人赔偿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就可以用于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明确了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当案件审理结束,如果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没有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或者申请人胜诉,法院会解除对担保财产的查封、扣押等措施,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拿回来。但如果申请人败诉且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法院会从担保财产中划扣相应的款项用于赔偿被申请人。 总之,保全需要担保是为了平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利益,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