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的买卖流程是什么?


现房买卖流程是指在购买已经建成并可以直接交付使用的房屋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法定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签订认购书。在这个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初步的购房意向,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约定了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通常就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接着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购房合同就是依据这些规定,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的。 然后是办理预售登记备案。这一步骤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商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再之后是付款。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房款。付款方式通常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银行贷款三种。如果选择银行贷款,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资料,银行会对购房者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接下来是收房验房。开发商在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会通知购房者收房。购房者需要对房屋的质量、面积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最后是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