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


在法律领域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和诉讼时效的终止(法律上准确表述为“中止”)以及中断密切相关。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首先来说说诉讼时效中止。简单来讲,诉讼时效中止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一些法定的事由,导致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从而让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阻碍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再接着计算。这里提到的法定事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像不可抗力,就是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当出现这些情况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当地发生了严重的地震,导致交通、通信全部中断,张三没办法去法院起诉李四,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地震的影响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接着看看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使得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等中断的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这些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要欠款;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债务人承诺会还钱;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比如说,王五借给赵六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王五多次找赵六催要欠款,每次催要都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为了保障权利人在不同情况下的合法权益,让法律在时间维度上更加公平合理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个概念,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