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有权利去要求别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但是在一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主张这个权利,过了这个时间,你再去法院要求对方履行,法院可能就不会完全支持你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在2020年1月1日借了你的钱,约定2020年12月31日还钱,但是到期对方没还,从2021年1月1日起你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正常情况下,到2024年1月1日之前,你都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不过,诉讼时效也会有中断、中止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说,在上面的例子中,2022年1月1日你向对方催过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2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你因为不可抗力无法行使权利,就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了解诉讼时效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如果你有权利要主张,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行动,避免自己的权利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院的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