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的取水权归谁所有?
我想搞清楚水库取水权的归属问题。我家附近有个水库,周边有人想用里面的水灌溉农田,也有企业想用它来做工业用水,大家都在争论取水权到底该归谁。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水库的取水权到底归谁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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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水库取水权的归属,我们得先明确取水权的概念。取水权就是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这意味着水库里的水,其所有权基本是国家的,但使用情况要具体分析。 通常情况下,要获得水库的取水权,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其他组织,想要从水库取水,一般都要先申请取水许可证。 比如,农业灌溉取用少量水等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除此之外,如果企业想要从水库取水用于工业生产,就必须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取水许可,经过审批获得取水权后,才能合法取水。 所以,水库本身不存在取水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关键是谁经过合法程序取得了取水许可,谁就拥有了从水库取水的权利。而且取水权的获得是有条件和程序要求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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