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挣得钱怎么算?
我和配偶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在分居期间我自己努力工作挣了些钱。我不太清楚这些钱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算我个人的财产,还是仍然和配偶有关系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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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分居后挣得钱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婚姻财产制度来判断。我国实行的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夫妻分居,但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仍然存在。所以,分居期间一方挣得的钱通常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些收入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比如约定在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分居后挣得的钱就按照约定来,属于个人财产。但这种约定需要是书面形式,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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