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在这期间我通过自己努力工作有了一些收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分居期间我自己赚的这些钱,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之后涉及财产分割,这部分收入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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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以及法律对此的相关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有特殊约定之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家庭都有各自的付出,有的是直接通过工作获得收入,有的则是在家庭事务、子女抚养等方面付出精力,这些都对家庭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法律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视为双方共同所有,以保障双方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分居并不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就仍然处于存续状态。所以,在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获得的收入,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或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等,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了明确划分,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约定在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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