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处于分居状态,我自己工作有了一些收入。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分居的情况下,我挣的这些钱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分居期间收入的规定是怎样的,是都算共同财产,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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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说就是从领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因为离婚或者一方死亡等情况结束的这个时间段。分居呢,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结束,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分居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不管是一方的工资收入,还是做买卖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对于财产有特殊约定,比如书面约定分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财产归属。 总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因离婚、一方死亡等原因结束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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